居民的收入与住房费用密切相关,也与居民的住房装修密切相关。在刚刚结束的两届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承认,房价远未回到合理的价格。他还表示,合理的房价应该适应居民的收入,房价与投资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
温总理对住房问题的态度非常明确,即目前仍处于整体高水平,未来应以房价收入比等相关指标作为判断基准。这样的声明实际上澄清了房地产价格和泡沫的标准。以房价收入比为标准,当然意味着抑制高房价,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必须提高。这种双手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住房福利水平,使人们能够负担得起房子,装饰房子,但也让房地产产业链上的相关产业有食物吃。
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一般保持在3-6个房间,即购房费用相当于居民家庭3-6年的总收入水平。相比之下,国内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大多高于发达国家,特别是一些大城市。此外,购房者承担的抵押贷款利率普遍高于同期CPI随着指标的增加,购房和装修成本自然上涨。在这种情况下,居民的收入承受房价的能力自然不足,更不用说扩大装修和改善生活环境了。事实上,在土地政策、信贷政策、限购政策和房地产税试点四项措施中,房价仍难以融化。今天,我们必须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使房价合理回归,也就是说,人们可以买得起房子,装修得起房子。这一措施不仅可以降低房价收入比,还可以通过扩大内需刺激抑郁的实体经济,这绝不是当年4万亿元投资的效果。
这一考虑得到了数据的支持。由于中国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经济规模居世界第二,是美国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后能够引领全球经济复苏的新引擎。然而,在总经济增长后,我们的居民收入分配被忽视了。以北京为例,去年的人均水平GDP约12447美元,已接近富裕国家水平,但去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03元,仅为人均GDP大约40%。因此,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必须通过制度改革与经济增长效率相匹配。
在上周结束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会议上,坚定不移地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和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计划。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做好宏观监管,而且要有效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怎么提高居民收入,并利用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包括住房购买装修在内的扩大内需,进而增强房地产业下游实体经济的活力?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鉴。1960年,日本启动了一个“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除了政府将大规模财税让利于企业和个人之外,还通过行政干预优化社会收入分配格局,通过扩大个人消费提振当年呆滞的经济。
中国也是如此。一旦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提高,购房和装修费用的承受能力也会增强。届时,在房价稳步回归、居民购买力提升的双赢局面中,房地产政策调控的效果也能得到全民的体现。否则,大量房地产企业集中破产、上下游建上下游建筑、建材行业坏账风险、产品出路将对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重大影响。